市級企業技術中心
一、項目概況
為推進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確立企業技術創新和科技投入的主體地位,對國民經濟主要產業中技術創新能力較強、創新業績顯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導向作用的企業技術中心,市有關部門予以認定,并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以鼓勵和引導企業不斷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二、項目申報主要條件
1、企業年銷售額在1億元以上(軟件、光電、制藥等高技術企業年銷售額不低于0.5億元)。
2、有較強的經濟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在國民經濟各主要行業中具有顯著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
3、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
4、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科技人員隊伍結構合理,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
5、企業上年度贏利,并在認定前兩年內沒有確定的偷漏稅,重大安全質量和環境事故等行為。
6、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不低于300萬元、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于25人、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500萬元。
三、認定好處
(1)說明企業達到了一定的規模并有較強的技術研發能力,企業技術中心在市內處于先進水平,有助于宣傳,提高企業知名度;
(2)技術中心的研發項目可以得到一定的經費支持;
(3)技術中心的相關費用可作為企業研發投入加計扣除;
(4)政府有一定的資金獎勵,如:福州市新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由市財政一次性獎勵10萬元;
(5)市經技術中心為推薦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必要條件;
(6)通過技術中心的認定、升級,有助于企業建立和完善創新投入機制、人才激勵機制和創新合作機制,增強企業的科技創新能力;
(7)有利于提升企業在行業中的影響力,形成無形的資產,引導和支持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形成生產規模,提高生產效益,有利于企業競爭力不斷提高,
享受政府的科技支持;
(8) 通過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可以佐證其開展的創新項目和創新產品具有很好的技術基礎及研發可行性,有利于申請政府的項目資助。有些項目只有被認定為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公司才能申報。
四、輔導流程